关于2025年度第二批闽台乡建乡创合作省级补助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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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5年闽台乡建乡创合作省级财政补助项目的通知》(闽建村函〔2024〕18号),经各项目业主申请,市县(区)住建和财政部门审核把关,我厅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拟将福清市南岭镇、南安市石井镇等41个闽台乡建乡创合作项目列入第二批省级财政补助名单(详见附件)。
现将通过评审的第二批闽台乡建乡创合作省级补助项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向我厅村镇处反馈情况(联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附件:2025年第二批闽台乡建乡创合作省级补助项目
第二批闽台乡建乡创合作省级补助项目
水口镇(湖坂村)、南埕镇(南埕村)
金井镇福全村、金井镇石圳村、深沪镇科任村、龙湖镇衙口村、金井镇塘东村、东石镇永湖村
岩溪镇、马洋溪生态旅游区旺亭村、马洋溪生态旅游区十里村、马洋溪生态旅游区后坊村
国强乡高坑村、小溪镇厝丘村、霞寨镇钟腾村、坂仔镇民主村
沙江镇白鹭村、崇儒畲族乡、沙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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