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德化县城区紫洋工业园至政永高速德化东互通市政道路提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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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QZ0-00054
备注/文号:泉环评〔2025〕表25号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31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德化县城区紫洋工业园至政永高速德化东互通市政道路提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2025-03-31 11:03
你单位报送的由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德化县城区紫洋工业园至政永高速德化东互通市政道路提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德化县城区紫洋工业园至政永高速德化东互通市政道路提级改造项目位于德化县雷峰镇蕉溪村、朱紫村,项目起点顺接紫洋陶瓷科技文化产业园G355项目终点,终止于原蕉溪小学,主线千米,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千米/小时,为双向四车道;两条互通城市立交匝道长1.733千米,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为单向两车道;主线座等。
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临时表土堆场周围应设置截排水沟。施工场地应因地制宜设置隔油池、沉淀池等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禁止排入周边水体。桥梁建设应优化施工安排,选择在枯水期河床裸露条件下施工,涉水桥墩建设应采用围堰并设置泥浆池,钻渣、泥浆废水及围堰泥沙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工场地平面布置,高噪声作业区、运输车辆进出场地应远离居民点;施工场界应做围挡措施,在靠近居民点一侧,安装声屏障。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在夜间、午间进行高噪声作业,应做好隔音降噪措施,防止施工噪声扰民。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有关规定。运营期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日常维护管理,运营期道路两侧高于3层楼的临街建筑物或低于3层楼交通干线m以内面向道路一侧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其余区域执行2类标准。
禁固体废物排入附近水体。表层土应堆存于临时表土堆场,用于后期植被恢复及道路景观绿化;项目余方运至德化紫洋陶瓷科技文化产业园项目进行回填综合利用,禁止随意丢弃。
四、项目应按《报告表》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批复要求,做好各项生态防范和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我局委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开展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由泉州市德化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一个月内,将批复后的环评文件报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并按规定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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