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10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解决中小企业用地需求的建议》(第0110号)收悉,该建议由我单位会同市工信科技局、产投集团办理。现答复如下:
中小企业在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石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采取综合措施着力解决中小企业用地需求问题。主要做法如下:
一、实施“零增地”政策,促进存量工矿用地“工改工”。2024年我市出台了石狮市盘活低效工矿用地促进“工改工”的若干措施,鼓励园区内的存量工业用地建设高层厂房,提升工业容积率上限可突破3.0,不需再补缴土地出让金。2024年以来,全市在建“工改工”项目26宗,可增加产业空间39.2万平方米;另在审项目17宗,预计增加产业空间11.7万平方米。
二、引导中小企业通过购买或租赁工业园区中按幢、层固定界限分割的工业厂房解决企业用地问题。经市政府同意,2023年自然资源局印发《石狮市工业企业不动产权属分割和转让实施意见》(狮自然资源规〔2023〕2号),允许符合条件的工业(产业)园区内的工业建筑按幢、层为固定界限基本单元分割、转让。该政策进一步支持工业建筑分割、转让,增加工业厂房的市场供给和流通,中小企业可通过购买或租赁工业园区中按幢、层固定界限分割的工业厂房解决企业用地问题。
三、推进国企标准厂房建设,引导中小企业入驻园区内的标准厂房。产投集团积极承接我市产业园区建设,已建成石狮市网商园,总用地面积184.7亩,总建筑面积45.8万平方米,目前已引进企业进驻34.83万平方米。石狮市光电信息产业园规划建筑面积41.2 万平方米,目前已竣工验收厂房9栋,招商企业进驻2.6万平方米。锦尚智能制造园规划建筑面积5.36万平方米,待验收后投入使用。正在谋划石狮网商园(二期)项目,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18亩,包含海丝跨境电商供应链产业园57.63亩及网商标准厂房约60亩,将持续满足中小企业的厂房需求。
四、探索“先租后让”模式。将工业(产业)园区打造为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和发展引擎,出台《石狮市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2025年专项行动方案》(狮委办〔2025〕8号),探索“先租后让”模式,支持国有企业建设的园区产业空间自持,采取租赁形式吸引符合产业定位的中小微企业入园发展。在园区用地明确可分割出让的前提下,允许“先租后让”,在符合一定年限的纳税要求等情况下,可分割转让工业厂房给入驻企业。
五、增加工业标准化厂房供给。自2023年以来,我市在多个工业园区内已出让4个大宗工业标准化厂房项目,比如卡宾新质产业园、中科创谷石狮智能制造产业园、闽西南石狮装备制造产业园、腾讯云·中重数字孪生产业园。上述项目正在陆续建设中,这些项目建设投用可解决一部分中小企业用地需求。
通过以上措施,使符合条件的存量工业用地能够增加容积率、提高厂房建筑体量后再分割出租或转让,同时由国企、私企建设标准化产业园区加大标准厂房的供应量,既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益又能较好地解决中小企业用地需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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