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储SC2024—2号(梅岭中片区)用地的批复
你中心《关于收储SC2024—2号(梅岭中片区)用地的请示》(晋土储〔2024〕2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中心对位于梅岭中片区,面积2399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的SC2024—2号(梅岭中片区)用地进行收储,并实施“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项目前期投入资金由市财政安排拨付。
附件: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SC2024—2号(梅岭中片区)
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SC2024—2号(梅岭中片区)用地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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