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燃气(00384HK)附属与泉州国亨订立规模性的码头装卸及仓储服务协议
格隆汇11月7日丨中国燃气(00384.HK)公布,公司附属公司福建中燃湄洲湾能源有限公司(“福建中燃”)与泉州国亨化学有限公司(“泉州国亨”)近期订立规模性的码头装卸及仓储服务协议。
根据服务协议,福建中燃及泉州国亨达成以下合作内容:泉州国亨将使用福建中燃在中国泉州泉港区的液化烃码头、丙烷和丙烯储罐及相关设施,用于丙烷和丙烯装卸、储存和管输服务。
1.丙烷:泉州国亨为满足丙烷储存和周转需要,以过罐方式租赁使用福建中燃及有关的设备、设施,合同期为10年。泉州国亨保证福建中燃每年的过罐数量不低于60万吨,福建中燃优先保证泉州国亨所需储罐容量。泉州国亨保证生产用的丙烷百分之百经过福建中燃的码头、储罐进入泉州国亨的工厂。
2.丙烯:泉州国亨为满足丙烯储存和周转需要,以包罐方式租赁使用福建中燃及有关的设备、设施,合同期为10年。
泉州国亨于2020年由国乔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资成立的台商企业,地处福建泉港区泉港石化工业园区,为园内头部家大型台资企业,头部期总投资额为人民币63.3亿元,并引进蕞新技术的丙烷脱氢制丙烯(PDH)及高值化聚丙烯(PP)工艺制程,一期达产后年产能PDH66万吨及PP45万吨。
集团认为服务协议将充分发挥双方在各自业务领域的优势,强强结合,实现共赢。液化石油气业务应用蕞大、增长蕞快的领域是作为生产乙烯与丙烯的化工原料,随着‘‘双碳’’政策的实施,相对于煤和油等传统生产化工产品的工艺路线,液化石油气生产工艺路线具有流程短、投资小、耗能低、碳排放少等优势,对液化石油气供应以及码头与库区服务的需求旺盛。服务协议的签订,标志着集团规模化进入化工原料供应领域的开始,为双方在液化石油气领域的其它合作奠定了基础,也为集团拓展福建省、江西省的液化石油气民用与商用市场提供了更大灵活性,从而使集团取得更大的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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