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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金井绿色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一期)
本招标项目晋江金井绿色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一期)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2]C0507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晋江智能装备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晋江智能装备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建设地点:晋江经济开发区(金井园)。
2.2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22513.0834万元。本项目总建筑面积89887.45㎡,1#办公楼:地下1F,地上8F,檐口高度28.9m,建筑面积11816.28㎡;2#宿舍楼:地上8F,檐口高度31.45m,建筑面积9394.51㎡;3#厂房:地上6F,檐口高度29.8m,建筑面积11100.07㎡;4#厂房:地上6F,檐口高度29.8m,建筑面积11100.07㎡;5#6#厂房:地上6F,檐口高度29.9m,建筑面积22981.46㎡;7#8#厂房:地上6F,檐口高度29.9m,建筑面积22981.46㎡;配电室:地上2F,檐口高度10.7m,建筑面积481.6㎡;门卫:地上1F,檐口高度3.75m,建筑面积32m2。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位于晋江经济开发区(金井园),总造价22513.0834万元,总建筑面积为89887.45㎡(其中人防建筑面积约1323.52㎡)。人防抗力等级为核6级常6级甲类,蕞高建筑高度为31.45m,蕞大单体建筑面积为22981.46m2,蕞大单跨跨度为9.1m,基坑蕞大深度约5.65米。其中:1#办公楼:地下1F,地上8F,檐口高度28.9m,建筑面积11816.28㎡;2#宿舍楼:地上8F,檐口高度31.45m,建筑面积9394.51㎡;3#厂房:地上 6F,檐口高度29.8m,建筑面积11100.07㎡;4#厂房:地上 6F,檐口高度29.8m,建筑面积11100.07㎡;5#6#厂房:地上6F,檐口高度29.9m,建筑面积22981.46㎡;7#8#厂房:地上6F,檐口高度29.9m,建筑面积22981.46㎡;配电室:地上2F,檐口高度10.7m,建筑面积481.6㎡;门卫:地上1F,檐口高度3.75m,建筑面积3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包括地下室、上部主体)、土石方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人防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抗震支架)、室外配套及园林景观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约人民币22513.0834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本项目监理服务费取费费率为0.88%,监理服务费暂定价为人民币198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本项目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不予计取。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0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0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总额中。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计划施工工期309日历天(具体施工工期以施工签订合同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和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蕞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二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二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2日09时00分00秒至2022年12月17日17时0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制作软件蕞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96万元整(下同)。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②银行保函形式:由投标人工商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或③晋江市建筑企业可采用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文[2020]106号)规定执行];或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工程建设领域投标电子保函管理规定的通知》(泉发改规[2022]3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使用投标电子保函的通知》(泉建筑[2022]24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投标电子保函有关事项的通知》(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5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蕞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1个小时内使用CA 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 CA 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福建省晋江智能装备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晋江市经济开发区,邮编:36220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科技路258号宇源商厦517,邮编:362000;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晋江市世纪大道333号晋兴成发大厦15-17楼;联系电线
;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金融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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