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新模式!泉州这一区域试行地块“带设计方案”出让
5月29日,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发布2020P05地块(即溪美街道湖美三丰片区A地块)出让公告,将试行带建筑工程设计 方案出让模式,基本可实现“拿地即开工”。
长期以来,安置房建设在实施过程经常存在规划建设时间长、设计不够精美、群众参与度低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 切实提高安置型商品房建设品质,南安市自然资源局推出“带方案出让”模式,以加快项目建设,蕞大程度降低争议纠 纷。为推进此项工作,南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组织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深入湖美三丰片区广泛征求 街道、居委会、群众意见建议,并将意见建议融入出让方案制定、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中,以切实维护被征迁群众的 合法权益。三丰片区A地块《房屋回购协议》和规划设计方案均通过被征迁群众认可,并由街道办盖章确认,作为土地 出让的前提条件,在出让文件中明确建设工程方案、功能运营、基础设施建设要求等相关条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受 让人在取得土地后,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施工建设和经营,落实相关的条件和要求。
为提高群众获得感,在规划设计方案中充分考虑地块实际情况和风土人情,对拟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设定,特别是 明确保留地块中的一棵百年古榕树,留住当地风俗习俗,为被征迁群众留住一处乡愁。同时为提升片区教育基础设施, 湖美三丰片区A地块还要求配建一处规模12班的幼儿园,满足片区幼儿教育需求。
经南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两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2020P04号地块涉及占用耕地5201平方米,其他农用地303平方米,建设用地25679平方米,未利用地1924平方 米。拍卖出让地块用地范围、规划设计条件,详见南资源规〔2020〕6号文及相关规划红线平方米,建设用地41625平方米。拍卖出让地块用 地范围、规划设计条件,详见南资源规〔2020〕15号文及相关规划红线号地块回购房产要求和回购价格
1.回购房产要求:竞得人必须提供该地块计容建筑面积11.8万平方米给溪美街道办事处或溪美街道办事处指定的第三人 优先选择回购,其中计容住宅用房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0.8万平方米。回购的住宅用房或商业用房 建筑面积折成套房数量后,如有剩余回购面积且不足回购一套时,溪美街道办事处有权选择蕞接近剩余面积的套房回 购,超出回购面积20平方米以内(含20平方米)的部分仍按回购价购买;超出2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预售价购买。回购 部分的房屋质量标准必须与可销售部分相同。
2. 回购价格标准:住宅用房的回购价格按产权登记部门首次登记的产权面积为准计算,每平方米4600元进行结算(含 公摊、不计楼层层次差);商业用房的回购价格按产权登记部门首次登记的产权面积为准计算,每平方米4600元进行结 算。
3.竞得人须与溪美街道办事处签订《南安市溪美街道湖美三丰片区A地块房屋回购协议》,回购的其他要求以《南安市 溪美街道湖美三丰片区A地块房屋回购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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