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规模流转让泉州种粮大户“舞台”更广阔
土地规模流转让种粮大户“舞台”更广阔
原本长满杂草的土地已变成良田,迎来丰收。(王蕾 摄)
不久前,晋江磁灶镇洋宅村的李锦成被评为2014年全国种粮大户。荣誉的背后,是实实在在的作物收获数据。近两年,李锦成承包的土地达到1800多亩,平均每年可为市场供应粮食34万余斤、蔬菜580万余斤,相比以往的小规模种植,种植规模不断扩大后带来的收益节节攀升。可蕞初,这位全国种粮大户承包的土地仅有530亩,在政策的鼓励和支持下,他承包的土地面积如滚雪球般越来越大。
2003年,《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出台,推进泉州市农村土地流转。2006年,晋江市下发《晋江市农业局关于做好2006年耕地承包权流转的工作意见》,对土地流转进行指导性任务分解。2007年,晋江市因地制宜出台《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连片承包耕地发展农作物(果树除外)生产,水田区承包规模达50亩以上、农地区承包规模达20亩以上、合同期3年以上的承包专业户,给予每年每亩至少50元的补贴,2013年又对实行土地规模经营的场户提高补贴标准(水田区每亩补贴100元)。
一系列政策出台,较好地满足了一些从事非农业农户既不愿放弃土地承包权,又不愿经营土地的要求,解决了土地季节性抛荒的难题,又满足了一部分有技术特长、资金实力、经营管理能力的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集约经营土地的愿望,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使土地经营权向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集聚,扩大了规模经营面积。如今,泉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约62万多亩,约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32%,土地流转率位居全省前列。
“从国家到省,再到泉州市、晋江市,农户种植所能获得的补贴,政府一点也没少给。”李锦成仔细地跟记者算了一笔账,单纯种粮食,扣除人工、种子、农药等成本费用,他每亩只能赚10元,1800亩也就赚18000元,而蔬菜的售价每年受市场变化影响大,收益不稳定,一年算下来大约能赚几万元。然而,政府采用补贴的方式鼓励规模种植,他每年就能额外收入20万至30万元。这对规模种植的农户而言是极大的鼓舞。目前,全市像李锦成这样的种粮大户已超过1500人,他们承包了全市近12万亩的耕地,每年为市场提供充足的粮食和蔬菜等农副产品。
而鼓励土地规模流转的同时,村委会和村民也从中获益。晋江磁灶镇洋宅村的村民们没想到,经过5年多的土地流转,村里原来长满杂草的几百亩农田,现在已经种满粮食作物,成了村里的一道风景。在明年新一轮的农田集体转包中,村里的耕地租金已涨到了每亩1320元,村民每年能多得一份来自耕地租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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