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含各支分行)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注: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担保人担保合同编号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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