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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政府发布出租厂房仓库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通告

  为切实加强对出租厂房仓库的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市政府决定开展出租厂房仓库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特作如下通告:

  晋江市辖区内所有的出租厂房和仓库均列入本次专项整治范围,重点整治同时分租给两个及以上业主的出租厂房和仓库。

  三、 整治内容: 1、出租厂房仓库是否属于“两违”建筑;

  2、出租厂房仓库内特种设备、压力管道是否符合要求;

  3、出租厂房仓库不同生产经营单位之间防火分隔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三合一”及其他消防安全隐患;

  4、租赁双方是否签订公安责任状、外来员工是否登记报备;

  5、租赁双方是否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出租方及承租方的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6、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进行工商登记以及纳税情况;

  7、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拖欠工资隐患;

  8、生产经营单位是否依法办理环评手续。

  租赁双方应积极配合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1、及时填写上交《晋江市出租厂房仓库基本情况登记表》、《晋江市承租企业安全条件登记表》。

  2、按要求整改隐患、申报相关手续。

  3、从2017年开始,在每年的3月31日前更新报备出租厂房仓库的相关信息,提交《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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