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原标题:永春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永国土资地出告字〔2017〕10号
经永春县人民政府批准,永春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具体的规划用途及详细经济技术指标按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下达永春县2017-41号地块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永建规〔2017〕113号)文要求执行,供地方式按净地供地。交地工作由永春县五里街镇人民政府负责。
2.本次拍卖采用“限房价、竞地价”的竞拍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其中“限房价”为“限商品住宅(毛坯房)蕞高销售均价”,该地块商品住宅(毛坯房)蕞高销售均价不得超过8410元/平方米。
3.建设期限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36个月内竣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拍卖地点: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
五、本次出让的具体要求和详细资料,申请人可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招拍挂组(地址: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获取出让文件,联系电话。
六、永春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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