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力争到2020年全市开发区GDP突破3800亿元!
为加快推进泉州市开发区改革开放和创新驱动,日前,泉州市出台《关于促进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创新管理体制、强化专业招商、加快产业集聚、促进区域合作、集约利用土地等方面的22项重点任务着眼,加快推进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工业园区(以下统称“开发区”)改革开放和创新驱动。
《意见》提出,到2020年,力争实现全市开发区地区生产总值(GDP)突破3800亿元,建成2个地区生产总值超500亿元、10个超100亿元的开发区,培育形成一批全省领先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和特色基地。
《意见》提出整合归并内设机构,完善“政区合一”的开发区机构职能设置,实现精简高效管理;推动“一区多园”,实行“一个主体、一套班子、专业运营公司”的开发区管理体制,建立统一机构,实行集中管理。
在处理与所在地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关系上,《意见》提出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依法赋予有条件的开发区相关经济和管理服务权限。推进开发区市场化运营改革,推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开发区成立运营公司,实现管委会和运营公司分离,提升开发区综合服务能力。
《意见》要求各开发区建立科学合理的运营公司激励约束考核评价体系,引导运营公司规范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与各级国有资本交叉持股。支持运营公司综合运用新型融资工具进行资本运作,为高成长性企业提供股债结合的融资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和开展项目建设。
在招商方面,《意见》提出对条件成熟的开发区放权赋权,成立专业招商公司,实行公司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绩效化考核;已设立招商局或招商机构的开发区,要加强队伍管理和建设,使其专业化、组织化、高效化。
在产业链招商上,《意见》提出在注重引进传统产业缺失环节、高端环节的同时,特别注重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产业和物流、金融、旅游等现代服务业的招商。
着眼于打造高水平营商环境,《意见》提出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电子证照共享平台,深化网上并联审批模式,为园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严格执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版》,实行“非禁即入”,优化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服务;支持开发区设立投资管理公司,运用高新技术企业风险补偿资金,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放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
《意见》指出,各开发区要加速产业集聚发展,要立足区域禀赋资源,确定1-2个主导产业,实现开发区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动关联产业、上下游配套企业和资源要素向开发区集聚。
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意见》支持开发区围绕产业布局和发展需求,采取“政府启动、多元投资、需求导向、市场运作”的运行模式,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落地建设高水平、应用型的科研创新平台等重大研发机构项目。
《意见》提出,要引导优势资源向开发区骨干企业集聚,运用激励创新政策,重点培育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瞪羚企业(高成长型企业)为核心的开发区创新企业群;推进开发区大型骨干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
为推进开发区集约绿色发展,《意见》提出要完善园区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开发区绿色工厂建设,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鼓励开发区建设使用多层标准厂房、下沉式厂房,实施“零增地”技术改造。
为推动开发区整合优化,《意见》要求,按照“一县一区、一区多园”要求,除特殊园区外,原则上一个县(市、区)保留一个省级以上开发区;鼓励省级以上开发区整合或托管区位相邻、产业相近的开发区,对规模体量小、发展滞后的工业园区进行清理、撤销。
为推动不同区域的开发区交流协作,建设跨区域合作产业园区,《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开发区合作共建、产业共育和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鼓励协作区内相关开发区参与联合组建市场化运作的股权基金,对园区优质企业或重点项目进行战略投资。
《意见》还鼓励开发区加强国家产能协作,与境外政府部门或投资促进机构合作设立“区中园”,走出去到境外创办产业园。
为推动土地集约利用,《意见》要求严格工业项目准入门槛,引导工业项目“退城入园”,停止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外安排零星的一般工业项目用地。推进开发区土地利用管理基础信息建设,制定行业用地定额标准,完善土地利用评价体系。
《意见》提出创新土地出让方式,支持各县(市、区)试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制度,合理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年期,定期开展工业用地年期考核监管,建立存量工业用地推出机制,促进工业用地循环高效利用。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还致力于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提出支持企业在原依法取得的工业建设用地上增建生产性设施、进行厂房加层、翻建改建厂房或开发地下空间,增加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符合相关要求的产业项目,在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全国工业用地出让蕞低价标准》的70%执行。
今年8月,省政府率先出台了《关于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泉州市商务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并量化细化各项目标任务。8月底,市商务局牵头协调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经信委、科技局、国土局、金融工作局等相关责任单位,确立了泉州市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将对各地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的实施,将助力我市开发区实现由数量发展向质量提升转变、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由同质化竞争向差异化发展转变、由硬环境见长向软环境取胜转变。□记者 刘倩 王树帆
版权声明:本文由佛山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