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区一幅超74亩商住地块成功出让成交价291亿
今日,泉州一幅商住地成功出让,泉州市中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2.91亿竞得,楼面价约1785元/㎡。
地块位置:丰泽区北峰街道霞美社区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居住—城镇住宅(二类城镇住宅)70年、居住—城镇社区服务设施(公共配套服务设施)70年、商业服务业—商业(零售商业)40年
规划指标要求:1.0<容积率<3.3,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限房价、限地价、摇号”方式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价,当竞买人出价达到33465万元(溢价率为15%)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对于有意向的多个竞买人,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2.2021-8号地块竞得人应在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泉州市区2020-5号储备用地(西华洋片区丰泽段安置地块三)安置商品房回购协议》,由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回购全部房源用于安置被拆迁户,住宅、商业回购价格均为5820元/㎡;
(2)回购500个非人防地下室的标准地下车位,回购价格按标准位15万元/个。剩余非人防地下室的标准地下车位由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实际安置需求决定是否扩购(单价仍为15万元/个),尔后竞得人方可对剩余非人防地下室的标准地下车位进行对外销售。
3.2021-8号地块竞得人须按有关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包括: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社区医疗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公厕、垃圾收集点、公共停车场、社区投递终端点等设施[具体规划要求详见《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泉州市2020-5号储备用地规划条件的通知》(泉资规〔2021〕22号)],且上述公共配套服务设施须与项目主体建筑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建成后无偿将产权、使用权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有权机构。
4.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17〕159号)要求,2021-8号地块的装配式建筑应占新建建筑面积20%以上。
5.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若干意见(2018—2025年)的通知》(泉政文〔2018〕87号)要求,2021-8号地块的建筑单体质量要求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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