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泉州租赁房屋无需登记核准
早报讯(记者陈祥木)记者昨日从泉州市公安局了解到,根据上级公安机关要求,从今年7月1日起,泉州市警方将取消一批行政审批、审核项目,这批行政审批、审核项目包括“自行车分合式牌照登记发牌”等。
据悉,在此之前,遵照国务院、省政府及省公安厅的要求,我市公安机关已先后取消了一大批行政审批、审核项目。到目前为止,我市警方共清理各种法规或规范性文件200多种。其中需保留并报公安部、省政府、省公安厅及省有关部门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数十种,需修改的规范性文件10多种,其余“过时”的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一律予以废止和取消。
此次取消的行政审批、审核项目包括涉及到公安机关中的交警、治安等部门,共分四部分:
1.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设立治安审核、按摩服务场所的设立审批、特种刀具生产许可证核发、匕首佩带证核发、管制刀具经销审批、特种刀具购买证核发、自行车分合式牌照登记发牌、进口彩色复印机审批、设立旧货企业、旧货市场及个体工商户经营旧货特种行业许可、设立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企业特种行业许可、设立印刷企业特种行业许可、经济民警服装定点生产企业审批、运钞车运营免检通行证核发、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资格认定、邮政车辆特许通行核准、个人从事印刷活动特种行业许可;
2.设立非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及个体工商户核准、租赁房屋登记核准、防盗安全门生产登记、防盗保险柜(箱)生产登记;
3.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核发、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非机构印章刻制单位审批、设立音像复制企业审批、停车库建设审批、履带式车辆通行审批、临时占用道路审批、挖掘道路审批、保安人员资格审批;
4.邀请外国人入境、消防企业的定点、建厂、彩色复印机的进口和经营许可、焰火晚会(A级)、在用汽车申请改装、改型、经济民警的建立和撤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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