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2022版《泉州市扶持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出台三种申报方式报你知!
原标题:注意了┃2022版《泉州市扶持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出台,三种申报方式报你知!
近日,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泉州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泉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泉州市扶持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2022版)》。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1〕24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加快推进市县两级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泉营商办〔2021〕9号)等要求,为做好《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扶持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文〔2021〕10号)相关政策的申报兑现工作,相关单位本次新修改了《泉州市扶持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2022版)》,同时废止《泉州市扶持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泉文旅〔2021〕87号)。相关企业请及时项目申报,2022年的申报期为4月1日至4月30日。
申报流程:免申即享[市委宣传部(电影剧本)或市文旅局(电视剧、纪录片、网络电影、网络剧剧本)负责兑现。]
(注:申报企业所申报年度如未有与影视业务有关的完税行为,不能申报此项扶持。)
2.泉州市影视服务中心初审后递交给市委宣传部(电影剧本)或市文旅局(电视剧、纪录片、网络电影、网络剧剧本);(优秀剧本指已获得国家或省级认定的。)
2.泉州市影视服务中心初审后递交给市委宣传部(电影)或市文旅局(电视剧、纪录片、网络电影、网络剧),市级部门审核后兑现。
3.所在地影视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委宣传部(电影)或市文旅局(电视剧、纪录片、网络电影、网络剧),市级部门确认后兑现50%。
2.申报主体在所申报节目中投资不少于20%的证明材料(合同、资金到账证明);
(注:纪录片按实际成交价格的5%给予奖励,网络电影、电视剧按实际成交价格的8%给予奖励,院线电影、电视剧按实际成交价格的10%给予奖励。多类型销售的,按就高原则一次奖励。)
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流程:影视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7〕6号)规定,享受住房安居、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健和研学资助等优惠。向所在地组织部门申报。
用人企业以统一信用代码注册后,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网址),按要求申报。
3.培训总结(含开办时间、地点、课程内容、参训人数、培训成果等内容)、培训照片(不少于10张)等;
4.学员花名册(包含身份证号、联系电线.学员参演作品角色不同场景剧照5张、学员表演镜头在节目中对应时间点列表、参演节目公映版完整视频。
4.知名影视剧编剧、导演、制片人、演员提供相关政府部门或协会关于其知名的证明材料。
(注:申报主体所申报年度如未有与影视业务有关的完税行为,不能申报此项扶持。)
2.申报主体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为外地的,还需要提供在泉州居住或工作证明。)
3.所申报的影视作品票房证明(电影)或豆瓣评分(电视剧、纪录片、网络电影、网络剧,所申报作品豆瓣评分人数需不少于1万人)证明;
4.学员参演作品角色不同场景剧照2张、学员表演镜头在节目中对应时间点列表、参演节目公映版完整视频。
(注:影视培训机构、影视拍摄机构组织的培训申请补助或个人参加培训申请补助只能三选一,不可兼报。)
政策依据:《扶持措施》第十条申报主体依据市政府关于该事项的会议纪要等文件办理。
(一)奖励申报兑现时间:扶持奖励按一年一次奖励,次年4月1日至4月30日为集中申报期,逾期不补。6月30日前完成兑现。
(二)一个申请项目一套申报材料,不可多项目合并。同一申请项目只能一个申报主体。涉及多方的,应事先沟通确定好申报主体。(三)线下申报需按要求提供足数的纸质申报材料,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情况材料等应加盖申报企业(单位)公章。
(四)所申报的事项按《扶持措施》给予一次性扶持奖励,同一项目已获扶持奖励再达到较高级别的扶持奖励标准的,仅补差额。
(六)对剧组、单位或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奖补。一是与申报奖励内容相关的知识产权争议尚未解决,涉及重大纠纷的;二是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三是发生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或被列入失信名单的;四是申报材料不完整、不真实,未获审核通过的。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政策资金等违法行为的,政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有权依法依规取消其享受政策资金资格,追回被骗取、套取的政策资金,并限制其不得申请相关政策资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剧组安全生产及文明拍摄承诺书3.泉州市扶持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奖励资金申请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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