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85个楼盘!泉州这地出台购房新政!蕞高补贴5万元……
《惠安县促进房地产去库存若干措施》
涵盖补贴购房消费、给予购房者子女就学优惠、
适当放宽限售等一系列精准支持政策
印发惠安县促进房地产去库存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惠安县促进房地产去库存若干措施》已经2022年10月1日县政府第21次常务会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支持住房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进一步刺激消费,减轻商品房库存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现提出我县促进房地产去库存若干措施。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止,在惠安县区域内指定楼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独院式住宅、联排式住宅、车库、车位、储藏间、二手房等)和购买新建店面、商铺等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的个人,可享受购房总额的2%的财政购房补贴,每套蕞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万元(楼盘详见附表,下同);属于刚需购房的个人(指在惠安县区域内个人名下无商品住房的),在惠安县区域内指定楼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独院式住宅、联排式住宅、车库、车位、储藏间、二手房等)可享受购房总额的5%的财政购房补贴,每套蕞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鼓励支持房地产企业开展促销活动,提升市场活跃度。
依照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政策要求,指定楼盘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者凭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根据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意见要求,按“划片、就近”原则结合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其子女在公办小学或幼儿园就读。购房者子女要求就读中学的可依照2023年秋季惠安县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三、支持改善性需求,适当放宽限售政策
新购买的商品住房(包括二手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可转让;本县户籍家庭,若属于改善性需求,再次新购买一手商品住房,提供再次新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网签凭证,可将头部套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的商品住房转让。
四、适当放宽车位及商业用房预售备案价格调整
适当放宽车位及商业用房预售备案价格的调整幅度,车位调整幅度下浮不超过50%,商业用房调整幅度下浮不超过30%。
五、本措施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本文件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止。若有遇政策调整,以新颁布的文件为准。
版权声明:本文由佛山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