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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超2100亩!泉州又一地方发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admin1年前 (2024-09-27)泉州产业信息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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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用地超2100亩!泉州又一地方发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近日,晋江市人民政府发布了5则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涉及用地面积146.5178公顷(约合2197.767亩)。

  在此之前,洛江区、台商投资区、南安、德化、石狮都已陆续发布过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晋江市陈埭镇鞋纺城区域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一)公示

  位置:晋江市陈埭镇鞋纺城区域涉及陈埭镇的涵埭村、溪边村、洋埭村,共1个镇3个村。

  用地面积:范围面积为25.9358公顷。其中涵埭村集体土地面积4.7708公顷,溪边村集体土地面积3.4321公顷,洋埭村集体土地面积11.0145公顷,国有土地面积6.7184公顷。片区东至鞋纺城大道、西至鞋纺城二路、北至市场南一路、南至双龙路。

  农用地面积为16.4392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2.9754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的63.38%;建设用地面积为9.4966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的36.62%。

  成片开发的必要性:陈埭镇产业雄厚,具有较高的经济实力,吸纳大量外来工作人群,但由于老城区更新速度较慢,服务设施建设不足,居住环境亟待改善。为满足不断增加的城镇人口和陈埭镇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鞋纺城区域的成片开发建设因地制宜,与当地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相匹配,开发范围内的项目建设可充分借助二体平台中心作用,形成规模集聚效应,带动区域经济增长。同时项目的建设可提升区域环境品质,加速新城蝶变。

  晋江市陈埭镇鞋纺城区域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晋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晋江国际鞋纺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晋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晋江市陈埭镇鞋纺城区域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一)》。

  晋江市陈埭镇鞋纺城区域涉及陈埭镇的涵埭村、溪边村、洋埭村,共1个镇3个村,范围面积为25.9358公顷。其中涵埭村集体土地面积4.7708公顷,溪边村集体土地面积3.4321公顷,洋埭村集体土地面积11.0145公顷,国有土地面积6.7184公顷。片区东至鞋纺城大道、西至鞋纺城二路、北至市场南一路、南至双龙路。

  农用地面积为16.4392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2.9754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的63.38%;建设用地面积为9.4966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的36.62%。

  陈埭镇产业雄厚,具有较高的经济实力,吸纳大量外来工作人群,但由于老城区更新速度较慢,服务设施建设不足,居住环境亟待改善。为满足不断增加的城镇人口和陈埭镇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鞋纺城区域的成片开发建设因地制宜,与当地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相匹配,开发范围内的项目建设可充分借助二体平台中心作用,形成规模集聚效应,带动区域经济增长。同时项目的建设可提升区域环境品质,加速新城蝶变。

  本方案包括城镇道路用地面积9.1434公顷,城镇住宅用地面积12.3578公顷,商业用地面积2.6477公顷,防护绿地面积0.8756公顷,公园绿地面积0.9113公顷。

  片区内公益性用地包含城镇道路用地、防护绿地、公园绿地,合计10.9303公顷,公益性用地比例42.14%,满足《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中公益性用地占比超过40%的规定。

  本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发展定位、要求,有利于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成片开发范围均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或有条件建设区,承诺方案获批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

  成片开发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海岸线等相关保护要素,符合成片开发项目送审报批的要求。

  本方案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18.7651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2021-2023年,2023年内实施完毕。

  本片区建设涉及征地补偿与房屋征收标准依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文〔2017〕46号)予以执行,晋江市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征地前告知、现状调查及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

  (一)土地利用集约效益:通过建设鞋纺城区域项目可以带动周边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促进土地集约、节约高效发展,有利于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二)经济、社会效益:通过建设陈埭镇鞋纺城区域项目,能够完善功能片区,拉动片区经济增长。同时创造大量的产业、建筑、服务岗位,为当地及周边被征地农民、城乡居民提供就业机会和工作岗位,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三)生态效益:成片开发能有效改善主干道的景观、提升人均绿地面积,对区域在大气环境、生态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晋江市陈埭镇鞋纺城区域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一)》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晋江市磁灶镇中心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位置:晋江市磁灶镇中心片区成片开发涉及磁灶镇大埔村,共1个镇1个村。

  用地面积:范围面积13.4568公顷。其中大埔村集体土地面积8.6930公顷,使用国有土地面积4.7638公顷。片区东至延泽街、西至特步晋江磁灶产业园用地,北至陶美路北侧,南至村大埔村工业区。

  农用地面积7.209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6.5024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53.57%;建设用地面积6.2475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的46.43%。

  成片开发的必要性:本片区的成片开发是推进磁灶镇中心片区生活发展区建设的需要,是进一步改善住房条件,保障“十四五”期间土地资源要素供应的需要。

  晋江市磁灶镇中心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晋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晋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编制《晋江市磁灶镇中心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晋江市磁灶镇中心片区成片开发涉及磁灶镇大埔村,共1个镇1个村,范围面积13.4568公顷。其中大埔村集体土地面积8.6930公顷,使用国有土地面积4.7638公顷。片区东至延泽街、西至特步晋江磁灶产业园用地,北至陶美路北侧,南至村大埔村工业区。

  农用地面积7.209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6.5024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53.57%;建设用地面积6.2475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的46.43%。

  本片区的成片开发是推进磁灶镇中心片区生活发展区建设的需要,是进一步改善住房条件,保障“十四五”期间土地资源要素供应的需要。

  本方案包括居住用地面积7.977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5.2233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0.2562公顷。

  片区内公益性用地包含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合计5.4795公顷,公益性比例40.72%,满足《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中公益性用地占比超过40%的规定。

  本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发展定位、要求,有利于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成片开发范围均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或有条件建设区,承诺方案获批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

  成片开发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陆域生态保护红线等,符合成片开发项目送审报批的要求。

  本方案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8.7173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2021-2023年,2023年内实施完毕。

  本片区建设涉及征地补偿标准依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文[2017]46号)予以实施。晋江市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征地前告知、现状调查及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

  (一)土地利用效益:有助于推进住房结构调整,构建科学合理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统筹安排住房空间布局,实现土地集约型的利用。

  (二)经济、社会效益:通过磁灶镇中心片区建设,有利于提高居住水平、优化路网结构、彰显城镇形象。

  (三)生态效益:有利于提升人均绿地面积,改善生活环境。

  《晋江市磁灶镇中心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晋江市科创新区北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位置:晋江市科创新区北部片区涉及罗山街道的社店社区、苏内社区共1个街道2个社区。

  用地面积:范围面积49.0483公顷。其中社店社区集体土地面积2.7719公顷,苏内社区集体土地面积34.2209公顷,使用国有土地面积12.0555公顷。片区东至泉安南路,西至苏内社区,南至草庵路,北至规划横一路、规划横二路。农用地面积为24.7292公顷(其中耕地面积 15.6332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的50.42%;建设用地面积为23.8831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的48.69%;未利用地面积为0.4360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的0.89%。

  成片开发必要性:本片区的成片开发是推进晋江市科创新区建设的需要;满足优化产业布局,助力产城融合的需要;满足坚持底线思维,集约利用土地的需要;保障“十四五”期间土地资源要素供应的需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晋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晋江市科创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晋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晋江市科创新区南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晋江市科创新区北部片区涉及罗山街道的社店社区、苏内社区共1个街道2个社区,范围面积49.0483公顷。其中社店社区集体土地面积2.7719公顷,苏内社区集体土地面积34.2209公顷,使用国有土地面积12.0555公顷。片区东至泉安南路,西至苏内社区,南至草庵路,北至规划横一路、规划横二路。

  农用地面积为24.7292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5.6332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的50.42%;建设用地面积为23.8831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的48.69%;未利用地面积为0.4360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的0.89%。

  本片区的成片开发是推进晋江市科创新区建设的需要;满足优化产业布局,助力产城融合的需要;满足坚持底线思维,集约利用土地的需要;保障“十四五”期间土地资源要素供应的需要。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49.0483公顷,其中城镇住宅用地18.8441公顷,科研用地2.6887公顷,教育用地2.3789公顷,商业用地9.4090公顷,城镇道路用地14.5372公顷,交通场站用地0.3991公顷,公园绿地0.1110公顷,防护绿地0.3720公顷,广场用地0.1955公顷,文物古迹用地0.0214公顷,河流水面0.0913公顷。

  片区内公益性用地包含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科研用地、教育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城镇道路用地、交通场站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特殊用地(文物古迹用地)、陆地水域(河流水面),合计20.7952公顷,公益性比例42.40%,满足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公益性用地面积不得低于40%的要求。

  本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发展定位、要求,有利于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成片开发范围均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或有条件建设区,承诺方案获批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

  成片开发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陆域生态保护红线等,符合成片开发项目送审报批的要求。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49.0483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2021-2023年,3年内实施完毕。

  本片区建设涉及征地补偿与房屋征收标准依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文[2017]46号)标准实施征地补偿。晋江市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征地前告知、现状调查及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

  (一)土地利用效益:本片区开发建设将严格落实《晋江市科创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的地块性质及使用强度等各项指标。并通过合理安排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因地制宜配置用地,提高现有用地使用效益,实现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以利于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二)经济效益:通过土地征用、划拨和市场手段将土地资源配置到各个土地使用者手中,为城市建设储存了后备力量与经济发展保障,为晋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与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提供坚实的后盾。

  (三)社会效益:本方案成片开发项目的实施会对社会、经济、环境等各方面都产生重大影响,对土地利用、分配公平、环境改善、增加就业等方面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四)生态效益:有效恢复生态绿化功能,改变城市环境,在减少水域污染、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降低噪音等诸方面发挥显著作用,使项目区域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实现人与自然、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晋江市科创新区北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晋江市科创新区南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位置:晋江市科创新区南部片区涉及灵源街道的林口社区、灵源街道国有单位(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区)共1个街道1个社区1个开发区

  用地面积:范围面积32.0745公顷。其中林口社区集体土地面积9.8280公顷,灵源街道国有单位(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区)集体土地面积6.4401公顷,使用国有土地面积15.8064公顷。片区东至泉安南路,西至规划纵四路、规划横四路,南至欣鑫路,北至规划长安路、规划横六路、规划支二路、林口水库。

  农用地面积为3.1180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4499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的9.72%;建设用地面积为28.9565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的90.28%;本次成片开发范围内不涉及未利用地。

  成片开发必要性:本片区的成片开发是推进晋江市科创新区建设的需要;满足优化产业布局,助力产城融合的需要;满足坚持底线思维,集约利用土地的需要;保障“十四五”期间土地资源要素供应的需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晋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晋江市科创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晋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晋江市科创新区南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晋江市科创新区南部片区涉及灵源街道的林口社区、灵源街道国有单位(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区)共1个街道1个社区1个开发区,范围面积32.0745公顷。其中林口社区集体土地面积9.8280公顷,灵源街道国有单位(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区)集体土地面积6.4401公顷,使用国有土地面积15.8064公顷。片区东至泉安南路,西至规划纵四路、规划横四路,南至欣鑫路,北至规划长安路、规划横六路、规划支二路、林口水库。

  农用地面积为3.1180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4499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的9.72%;建设用地面积为28.9565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的90.28%;本次成片开发范围内不涉及未利用地。

  本片区的成片开发是推进晋江市科创新区建设的需要;满足优化产业布局,助力产城融合的需要;满足坚持底线思维,集约利用土地的需要;保障“十四五”期间土地资源要素供应的需要。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32.0745公顷,其中城镇住宅用地15.5479公顷,教育用地8.3650公顷,商业用地0.9074公顷,商务金融用地1.3101公顷,城镇道路用地4.8958公顷,公园绿地0.8844公顷,防护绿地0.1640公顷。

  片区内公益性用地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城镇道路用地、交通场站用地),合计14.3092公顷,公益性比例44.61%,符合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公益性用地面积不得低于40%的要求。

  本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发展定位、要求,有利于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成片开发范围均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或有条件建设区,承诺方案获批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

  成片开发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陆域生态保护红线等,符合成片开发项目送审报批的要求。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32.0744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2021-2023年,3年内实施完毕。

  本片区建设涉及征地补偿与房屋征收标准依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文[2017]46号)标准实施征地补偿。晋江市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征地前告知、现状调查及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

  (一)土地利用效益:本片区开发建设将严格落实《晋江市科创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的地块性质及使用强度等各项指标。并通过合理安排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因地制宜配置用地,提高现有用地使用效益,实现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以利于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二)经济效益:通过土地征用、划拨和市场手段将土地资源配置到各个土地使用者手中,为城市建设储存了后备力量与经济发展保障,为晋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与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提供坚实的后盾。

  (三)社会效益:本方案成片开发项目的实施会对社会、经济、环境等各方面都产生重大影响,对土地利用、分配公平、环境改善、增加就业等方面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四)生态效益:有效恢复生态绿化功能,改变城市环境,在减少水域污染、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降低噪音等诸方面发挥显著作用,使项目区域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实现人与自然、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晋江市科创新区南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晋江市晋南高新材料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位置:晋江市晋南高新材料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位于福建省晋江市龙湖镇和深沪镇交接处,涉及龙湖镇湖北村和深沪镇群峰村部分用地和坫头林场,周边分布有X359、国道358区域道路,对外交通优势显著。

  用地面积:本方案用地总面积26.0024公顷。其中龙湖镇湖北村集体土地面积0.5127公顷,国有土地面积9.2272公顷,深沪镇群峰村集体土地面积16.1242公顷,国有土地0.0064公顷,坫头林场0.1319公顷;

  其中:农用地15.8141公顷(耕地12.5629公顷),建设用地10.0922公顷,未利用地0.0961公顷。集体土地合计16.6369公顷,国有土地合计9.3655公顷。

  成片开发的必要性:本片区的成片开发是保障十四五期间推进晋江市以高端先进制造、技术研发创新、高性能复合材料为核心,打造高端新材料产业链创新生态系统,加快积极推动产业创新能力,推动实体经济增强,巩固实体经济发展。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高质量、可持续新动能。

  晋江市晋南高新材料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晋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晋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等编制《晋江市晋南高新材料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 成片开发位置、范围、面积

  晋江市晋南高新材料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位于福建省晋江市龙湖镇和深沪镇交接处,涉及龙湖镇湖北村和深沪镇群峰村部分用地和坫头林场,周边分布有X359、国道358区域道路,对外交通优势显著。本方案用地总面积26.0024公顷。其中龙湖镇湖北村集体土地面积0.5127公顷,国有土地面积9.2272公顷,深沪镇群峰村集体土地面积16.1242公顷,国有土地0.0064公顷,坫头林场0.1319公顷;

  其中:农用地15.8141公顷(耕地12.5629公顷),建设用地10.0922公顷,未利用地0.0961公顷。集体土地合计16.6369公顷,国有土地合计9.3655公顷。

  本片区的成片开发是保障十四五期间推进晋江市以高端先进制造、技术研发创新、高性能复合材料为核心,打造高端新材料产业链创新生态系统,加快积极推动产业创新能力,推动实体经济增强,巩固实体经济发展。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高质量、可持续新动能。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26.0024公顷,其中工业用途面积15.577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途面积2.327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7.7803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途面积0.3177公顷。

  公益性用地包含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途、绿地与开敞空间用途、交通运输用途等,合计10.4254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40.09%,符合自然资规[2020]5号文规定。(具体详见图公益性用地分布图)

  本方案已纳入晋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其旨在推动高新材料技术助推产业的发展及升级转型,激发产业活力。符合规划的发展定位和要求,有利于完成规划目标和任务。本方案范围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未涉及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承诺方案获批后,成片范围全部纳入正在编制的晋江市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

  片开发范围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情况,及生态红线,增量土地不涉及龙湖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保护范围不涉及生态红线。

  本片区涉及征地补偿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土地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文〔2017〕46号)》文件中的规定实施,晋江市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征地前告知,现状调查及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

  (一)土地利用效益;有助于提高现有土地使用效益,实现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根本转变,有利于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二)经济、社会效益;有利于晋江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发展动力,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提高当地的工业产值,及为晋江市乃至泉州市新材料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三)生态效益;对区域大气环境、生态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影响较小,规划范围内的城市绿地建设有利于提升人居绿地面积,提高人居环境。

  晋江市晋南高新材料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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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球科技园天球第二工业园-大门-泉州市石狮市   本物业位于石狮市服装城旁健科四路天球第二工业园区,临近石狮服装城、轻纺城、世茂中心等商业贸易中心,园区面积4万多平方米,园区绿化环境好,配有专用停车场,可出入大型货柜车辆和多部电梯,园区周边交通便捷,配有24小时保安专业服务,周边区域配套设施齐全,招工方便,靠近石狮服装城,园区内配有办公楼、厂房、员工宿舍及相关生活...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情况公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情况公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情况公示   2022年7月14日,泉州中心市区土地市场挂牌出让成交4宗地块,出让土地面积140.2亩,成交土地价款共计1.2705亿元。具体如下: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文街北侧、雅泰路西侧。   丰泽区东海组团府东路东侧、香缤房地产项目西侧、领尚中心北侧。   150米以下,并满...

好消息!祝贺晋江!

好消息!祝贺晋江!

  日前,福建省工业(产业)园区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了2021年度全省试点园区标准化建设评价(评估)结果。评价结果显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获得全省机制创新专项第一名;晋江市经济开发区获得全省新增试点园区综合评估第四名。   2021年度全省试点园区标准化建设评价(评估)主要从龙头品牌、规划提升、集约发展、产教融合、科技创新、融资支持、配套设施...

工业园区土地管理问题与对策

工业园区土地管理问题与对策

  工 业 项 目入驻 规 划 的工业 园 区 ,对 节 约 集 约 用 地 收 到很 好 效 果 。但 有 些 工 业 园 区 的 土地 管 理 也 出 现 不少 问题 。 规 范工 业 园 区 建设 用地 管 理 秩 序 ,是 落 实好 最 严 格 的耕 地 保 护 制 度 ,实现 土地   出让 土 地综 合 价 金 ,根 本不 经地 价 评 估 ,而 是行 政...

工业园区建设用地是什么性质的土地性质

工业园区建设用地是什么性质的土地性质

  工业厂房及综合建设用地属于工业用地。工业用地是指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工业用地在城市建设用地中占有一定的比重,一般以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00/25万为宜;但拥有大中型工业企业的中小工矿城市,其工业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可大于25%。规划人均工业用地面积指标一般在10--25平方米之间,但拥有大中型工业项目的中小工矿城市,其规划人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