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石狮市2023-02号储备用地项目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为实施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石狮市2023-02号储备用地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面积:拟征收土地面积5.1527公顷。
(二)征地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湖滨街道金曾社区,具体位置详见石狮市2023-02号储备用地项目勘测定界图。
(三)本项目用地涉及湖滨街道金曾社区集体土地(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石狮市2023-02号储备用地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项目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拟于2023年1月31日至2月13日由湖滨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社区予以张贴公布,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期自2023年1月31日至2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湖滨街道办事处,湖滨街道办事处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相关土地征收工作。
附件:石狮市2023-02号储备用地勘测定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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