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鲤城高新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及2021年谋划生成、招商(签约)重点项目任务分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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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鲤城高新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及2021年谋划生成、招商(签约)重点项目任务分解的通知
关于成立鲤城高新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及2021年谋划生成、招商(签约)重点项目任务分解的通知
为落实招商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招商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调动全体干部职工招商的积极性,推动高新区招商工作取得新成效。根据《鲤城区“项目攻坚2021”活动方案》(泉鲤委办〔2021〕7号)精神,结合园区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事项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管委会业务科,办公室主任由戴自强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具体协调工作。
(一)谋划项目(项目投资不少于1亿元,需报经区重点办入库):业务科完成不少于3个,党政办完成不少于1个;
(二)招商签约项目(项目投资不少于1亿元,需报经区重点办入库):业务科完成不少于3个,党政办完成不少于1个;
高新区全体人员(含科级领导和开发公司全体人员)每人至少需引进1个项目。新引进的项目需为2021年新注册或区外迁入项目,要有实际生产经营,且年纳税额必须在10万元以上(新项目含房地产企业,但不包括以土地招拍挂引进的房地产企业);
(四)引进单位或个人须提供批准证书(外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送业务科汇总,每月予以通报;
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鲤城区委宣传部联办鲤城区各街道、园区、区直部门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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