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民法院关于泉州市鲤城区江南新区笋江路南侧新天•美地苑四区地下室车位267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泉州市鲤城区江南新区笋江路南侧新天·美地苑四区地下室车位267号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04月29日10时至2022年04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户名: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泉州市鲤城区江南新区笋江路南侧新天·美地苑四区地下室车位267号【不动产权号:闽(2019)泉州市不动产权0059069,闽(2019)泉州市不动产权0059070号】
标的物的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建筑物中的二次装修与其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可搬迁的设备设施、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标的物为位于泉州市鲤城区江南新区笋江路南侧新天·美地苑四区地下室车位267号的房地产;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建筑物中的二次装修与其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可搬迁的设备设施、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法定用途及实际用途为车位,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住宅建设用地;标的物建筑面积为13.2平方米,产权人黄聪伟、杨尉玲。标的物所在楼房为总2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下2层),停车位地面水泥扫平,墙面、天棚涂料粉刷,配备电梯,水电到位,消防、环保、人防等综合配套完整;标的物所在楼层为地下一层。该幢楼房约于2015年建成。
1、小区四至:泉州市鲤城区江南新区笋江路南侧新天·美地苑用地,位于笋江路南侧,四至为东临近繁荣大道、西临御景嘉园、南临新天城市广场三区、北临笋江路。
2、土地形状:标的物所在地块形状呈基本规则的多边形,较有利于规划设计。
3、土地使用类型及土地使用权期限:土地使用类型为出让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期限为70年,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83年6月20日。
4、土地开发程度:标的物为熟地,达“七通一平”。
1、标的物位置:标的物处于泉州市鲤城区江南新区笋江路南侧新天·美地苑,位于笋江路南侧。
2、建筑结构及质式:钢筋混凝土结构。
3、装饰装修:停车位地面水泥扫平,墙面、天棚涂料粉刷。
7、外观及成新:外观整洁,九成新。
9、总楼层及层次:楼宇总层数为2层(地下2层),标的物位于地下1层。
10、维护状况:正常使用中,维护状况良好。
不动产坐落:鲤城区江南新区笋江路南侧新天·美地苑四区地下室车位267
宗地面积:18762.2㎡/房屋建筑面积:13.2㎡
使用期限:至2080年04月01日止
评估价:贰拾肆万捌仟贰佰元整(RMB:248200元)。起拍价:138992元,保证金:13890元,增价幅度:1389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04月13日08时30分起至2022年04月28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自行于2022年04月22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前往泉州市鲤城区江南新区笋江路南侧新天·美地苑四区地下室车位267号现场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联系人:黄法官,联系电话:)。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每次增价幅度为1389元。
1、本宗拍卖标的物存在租赁,租期至2022年3月5日。
2、本宗拍卖车位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2、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按现状进行移交;如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在六个月内未能强制移交,视为拍卖不成交,拍卖款全额退还买受人(不计利息)。
3、竞买人应实地查看并了解清楚,凡报名参与竞买的,皆视为对该情况的知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拍卖标的物具体情况与产权登记不一致的,以产权登记为准。拍卖标的物上若存在违章,买受人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依法处理违章事宜。
5、竞买人请自行了解不动产所在地的限购政策,不符合购房政策的参与竞买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后果自负。
6、买受人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拍卖标的物可能涉及的其他方面的纠纷。
九、税费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登记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拍卖人在确定起拍价时已扣除卖方在本次交易环节中依法应承担的税费等,故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和实物移交过程中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关税费等情况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应自行向有关部门以及物业单位充分咨询、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不包括上述税费。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上述税费都有充分了解并同意承受。
十、网络司法拍卖系公开、透明的程序,成交前任何人都无法确定蕞终成交价格。竞买人请勿轻信任何中介、炒房客及其他个人对于房产状况、是否带租约的描述及对成交价格的保证,避免权益受损。
竞买人请自行了解不动产所在地的限购政策,不符合购房政策的参与竞买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后果自负。
十一、对于本次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十五日与本院联系。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05月07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安市支行,账号:9558 8514 0800 0539 299)。
十三、重要提示:请注意,司法拍卖有蕞后缴款期,请自行确认资金情况并自行承担法律后果。逾期缴纳尾款将视为悔拍,本院依法将对已缴交的保证金收缴。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充分关注上述风险及法律后果,自行确认资金情况并自愿承担上述法律后果。拍卖人未授权或指定任何机构对本次拍卖活动提供融资贷款服务,请竞买人通过正规渠道自行向有关金融机构咨询办理。
十四、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本院负责腾空并组织移交,但腾空交接需要一定时间,未能在六个月内移交给买受人,则视为拍卖不成交,买受人缴纳的拍卖款全额退还(不计利息)。拍卖过程中,涉及执行异议,若执行异议审查期间未停止执行的,拍卖成交后,如执行异议阻却执行未能继续处置拍卖标的物,则视为拍卖不成交,买受人缴纳的拍卖款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相应官方网站查询。
十六、竞买人是否能以该拍卖标的办理落户登记,竞买人在报名前应自行向户籍管理部门咨询,拍卖人不作办理户口、入户的任何承诺。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和评估报告,一旦成功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拍卖活动的《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所有条款已充分了解并接受约束。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标的物的描述摘自:泉州永信房估字(2022)第004号评估报告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溪美街道湖中路28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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