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土地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table 为有效解决望远工业园区快速发展进程中土地供需 矛盾,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规范土地使用行为,处置闲置土 地,清理收缴土地出让金和各种税费,办理个别企业的土地 使用权证问题。 按照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国发[XX]3 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 度的通知》 (国土资电发[XX]36 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查时间和范围 清理整顿时间为一个月,从 XX 年 4 月 10 日起到 5 月 10 日 止,本次清理整顿的范围和对象是:自望远工业园区成立以 来进驻园区的所有单位、企业和个人的各类建设用地。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一)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4 月 10 日-4 月 12 日) 。主要是通过召 开会议和文件宣传,告知本次土地清理整顿工作的目的和意 义,宣传国家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相关政策及土地法律法规, 要求清理整顿对象做好配合工作。 2、摸底调查阶段(4 月 13 日-4 月 18 日) 。领导小组办公 室搜集整理园区内企业和个人的用地项目批复、规划审查、 土地审批、供地、出让等相关文件和合同,将企业、个人的 土地出让金和各项税费的收缴、土地登记发证等情况登记造 册,并深入企业进行核查摸底,建立档案,对核查情况及时
登记记录,确保清理整顿的各项数据及文书准确无误。 3、依法处理阶段(4 月 19 日-4 月 28 日) 。在核查证实的 基础上,对清理整顿中发现的各种用地和税费问题,依据土 地管理、财政、税收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经领导小组研 究后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县人民政府研究。 4、总结验收阶段(4 月 29 日-5 月 10 日) 。通过对清理 整顿工作的认真总结,查找园区土地、财政、税收管理中存 在的问题,从体制上、机制上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类用地和土 地出让金、 税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规范项目立项、 规划审查、 土地审批、 供地、 招拍挂、 出让、 税收等制度及工作流程。 (二)工作任务 根据实际情况,主要围绕以下几点开展工作: 1、审核审批手续和用地面积。核实用地单位取得土地的方 式和审批手续,核实土地面积,核查是否存在批少占多,未 批先用的情况。 2、 审核用地单位的土地登记情况。 核查是否存在一地多证、 一地多户, 地证面积是否相符, 是否办理了他项权属等情况。 3、审核用地单位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出让金等 税费上缴情况。核查是否存在欠缴、漏缴、少缴的情况。 4、审核土地的利用情况,核查是否存在改变土地用途,是 否有闲置土地,造成土地闲置的原因和土地闲置的时间、面
积, 土地的单位亩产值、 容积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5、审核建设规划情况。核查是否符合城镇总体规划,是否 经规划、建设环保部门的批准,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和建设规划。 共 2 页: 上一页 1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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