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扩!急扩!急扩!泉州多地紧急发布!
为进一步巩固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尽快恢复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经区疫情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研究决定,
3月13日以来,辖区内未做或多次不参与核酸检测人员,包括老年人、幼儿、疾病患者、残疾人、孕妇、流浪汉、精神病患者等。
1. 如遇工作人员******排查,请您理解和支持并如实上报相关情况,我们对涉及到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对不主动报告、不主动参加核酸检测的,公安机关将依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
3. 防控疫情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请广大市民继续做好个人防护,自觉做到不聚集、不扎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共同维护好社会秩序。
洛江行政区域范围内,自3月25日以来未参加核酸检测以及从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洛未报备的人员,应于4月9日17:00前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企业)报备,并主动参加核酸检测。房东、户主、企业主应引导敦促出租房客、直系亲人和企业员工主动参加核酸检测。未参加核酸检测的,将给您的生活、出行等带来诸多不便。对不主动报告、不主动参加核酸检测的,公安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置。
防控疫情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拒不配合执行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共同维护好社会秩序。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确保全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一人不漏,进一步巩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至4月11日在全市范围开展核酸检测“清街、扫楼、补网”专项行动,请广大市民朋友全力支持配合工作人员的调查,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二、请4月2日以来从未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本人或家属于4月9日12:00前主动向所在村(社区)、酒店、单位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报告。接报后,属地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立即安排核酸检测。
三、广大企业主、房东要自觉配合,主动对所属企业员工、租户参与核酸检测情况进行排查,如实报告未参与检测人员情况;对故意包庇隐瞒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四、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的核酸检测的人员,将直接赋红码影响个人出行,录入个人征信记录、纳入征信黑名单,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由公安机关处相应罚款或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对造成新冠病毒传播、有传播严重危险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五、疫情防控全民有责。
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对举报提供3月13日以来从未参加核酸检测人员线索的(长期卧病在床、婴幼儿等特殊人员除外),经查实,每条线元奖励,同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严峻,核酸检测是疫情防控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即日起,我市开展“清街、扫楼、补网”核酸检测清查专项行动。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设立疫情防控线索举报奖励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凡提供3月13日以来未接受核酸检测人员有效线索的,经核实,每举报一人,给予首位举报者3000元奖励。以上人员指:3月13日以来石狮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不含集中和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不包括老弱病残幼、精神疾病人员等特殊群体以及已主动报备人员。
四、举报线索举报人须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活动地址等相关情况。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后应如实记录,并组织调查核实,及时妥善处置。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尊重举报人意愿可受理匿名举报。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防控疫情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拒不配合执行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共同维护好社会秩序。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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