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和镇2022年度头部批次农村住宅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和镇2022年度
头部批次农村住宅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你镇《关于申请2022年度头部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晋永政文〔2022〕7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镇辖区内的集体农用地0.024公顷(旱地0.02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列入我市2022年度农村住宅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二、本批次集体农用地转用涉及的村、地类及面积具体为:山前村旱地0.024公顷。
三、涉及补偿安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请你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该批次申请对象提供建设用地,并按规定做好备案工作。
抄送: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晋江市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
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城市管理局。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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