蕞高楼面价超164万元㎡!刚刚城东田安路清濛地块出让
原标题:蕞高楼面价超1.64万元/㎡!刚刚,城东田安路清濛地块出让
吸引了美的 、金辉 、招商 、中南 、
万科、龙湖、金地 、正荣、禹洲、
建发、天晋、华创、中梁、远达参与竞拍
吸引了保利、华创、省五建参与竞拍
成交楼面价4000元/㎡(未扣除回扣面积)
吸引了美的 、厦门衡翰、城建 、
万科 、金地、中骏、正荣、建发、
吸引了美的 、厦门衡翰 、万科 、
由 厦门衡翰 以18.2亿元竞得
地块位置:位于泉州开发区清濛园区崇荣街以南、德亿北侧路(规划24米次干道)以北
商品住宅蕞高销售均价定为10862元/平方米(毛坯)
地块位置:位于丰泽区田安南路与宝洲路交叉口北侧
出让面积:44072.7平方米(约合66.11亩)
(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高于3000平方米,办公计容建筑面积不高于5000平方米,商业、办公的计容面积允许上下浮动5%)
容积率:1.0<容积率≤3.29
商品住宅蕞高销售均价定为20570元/平方米(毛坯)
地块位置:位于丰泽区城东街道东星社区,福厦高速西北侧,城东至北峰快速通道西南侧,西北临规划60号路
出让面积:49817平方米(约合74.73亩)
(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高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
商品住宅蕞高销售均价定为22000元/平方米(毛坯)
地块位置:丰泽区城东街道东星社区,福厦高速西北侧,城东至北峰快速通道西南侧
出让面积:58512.8平方米(约合87.77亩)
(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高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
1.2020-7号地块竞得人应在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与泉州市丰泽区泽兴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泽兴公司”)签订《田安路南拓三期改造项目及凌霄中心教师宿舍小区改造项目安置型商品房回购协议》,由泽兴公司回购住宅建筑面积约9.15万平方米(回购价6850元/平方米),写字楼建筑面积约3150平方米(回购价6850元/平方米)、店面建筑面积约650平方米(回购价12000元/平方米);同时竞得人应预留地下车位650个供泽兴公司回购用于安置户的安置(预留至选房结束)。
2.2020-7号地块竞得人应在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与泉州市丰泽城建鑫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鑫丰公司”)签订《国道G324泉州大桥及接线扩宽改造工程丰泽段项目安置型商品房回购协议协议》,由鑫丰公司回购住宅建筑面积约2.055万平方米(回购价6850元/平方米);同时竞得人应预留地下车位100个供鑫丰公司回购用于安置户的安置(预留至选房结束)。
3.2020-7号地块竞得人须同步对用地红线米宽规划支路按控规线位和市政道路标准进行建设,与周边市政道路及市政管线等市政设施做好衔接,道路建成后不得封闭管理,无偿将产权、使用权移交给政府有权机构,作为城市公共道路对外开放。
4.2020-7号地块竞得人须同步配建独立占地幼儿园一所(15班,用地面积不少于63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4-6133.5平方米),幼儿园装修标准按室内不低于每平方米1500元、室外不低于每平方米1000元标准进行建设,且具体装修方案应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协商一致,经验收合格后再移交当地教育主管部门。
5.2020-8号和2020-9号地块中配套商业部分,竞得人应建设集中商业,并进行整体经营,不得分割销售。
6.2020-6号、2020-7号、2020-8号和2020-9号地块竞得人须按有关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包括:社区管理服务用房、文化活动中心、卫生服务站、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医疗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幼儿园(幼托)设施等[2020-6号地块具体规划要求详见《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下达泉州市2017-7号储备用地规划条件的函》(泉规函〔2017〕295号)、2020-7号地块具体规划要求详见《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2019-14号储备用地规划条件的通知》(泉资规〔2020〕149号)、2020-8号地块具体规划要求详见《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下达2018-8号储备用地规划条件的函》(泉规函〔2018〕342号)、2020-9号地块具体规划要求详见《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下达2018-7号储备用地规划条件的函》(泉规函〔2018〕341号)],并无偿将产权、使用权移交给政府有权机构。同时,上述公共配套设施要与项目主体建筑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否则住建部门不予核发预售证。
7. 2020-6号、2020-7号、2020-8号和2020-9号地块竞买人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承诺,如竞得该地块,在项目建设达到预售条件时,同意该项目商品房的预售价格受政府调控。2020-6号地块商品住宅蕞高销售均价定为10862元/平方米(毛坯),2020-7号地块商品住宅蕞高销售均价定为20570元/平方米(毛坯),2020-8号地块商品住宅蕞高销售均价定为22000元/平方米(毛坯),2020-9号地块商品住宅蕞高销售均价定为22000元/平方米(毛坯)。
8. 2020-6号、2020-7号、2020-8号和2020-9号地块的可销售房源应全部按程序办理预售手续并向社会公开销售。严禁采取“以房抵债”、股东或特定群体垄断房源、办理自有产权等方式逃避公开销售,否则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合同网签备案,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产权。
9.2020-6号、2020-7号、2020-8号和2020-9号地块出让溢价率超过100%的,项目主体结构完工后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溢价率达到200%以上(含)的,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
10.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17〕159号)要求,2020-6号、2020-7号、2020-8号和2020-9号地块的装配式建筑应占新建建筑面积20%以上。
11.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若干意见(2018-2025年)的通知》(泉政文〔2018〕87号)要求,2020-6号、2020-7号、2020-8号和2020-9号地块的建筑单体质量要求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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