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挂牌出让2012-5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经永春县人民政府批准,永春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桃城镇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注:2012-59号地块土地分类:耕地3427.7平方米、、建设用地12172.3平方米。
(一)出让地块的有关文件,可于出让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时间截止前到永春县国土资源局二楼服务窗口(地址:永春县桃城镇鹏源街109号国土大厦)索取。
(二)申请人须在 2012年7月31日17:30前(工作日)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授权委托书(个人报名为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已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等,到永春县国土资源局二楼服务窗口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办理报名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17:30前(以我局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报名结束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 《竞买资格确认书 》。
摘牌时间:2012年8月2日16时。
(二)挂牌地点:永春县国土资源局二楼服务窗口。
摘牌地点:永春县国土资源局七楼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中心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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