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南安市水头镇大盈村的一宗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变卖)的公告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南安市水头镇大盈村的一宗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变卖)的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7月3日10时起60日期间内(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福建省南安市永辉粮食城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即位于南安市水头镇大盈村的一宗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南国用(籍)第00090322号,详情请见评估报告)。
扣除预估卖方税费后的评估价:9869万元,变卖的起拍价:5526.7万元,保证金:55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时止(双休、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咨询电话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蕞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不必等到60日届满),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网络司法变卖结束(流拍)。
2、竞买人需要先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上在线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1、本院在财产调查中,发现上述土地范围内尚有部分村民的墓葬未迁移。竞买人应注意该事实并在竞得后自行联系墓主协商迁移事宜。
2、2018年9月20日,福建省南安市永辉粮食城发展有限公司致函本院称,一、报告人福建省南安市永辉粮食城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至今为止还存在多处历史遗留征用未处理,该土地还有一大部分当地部分居(村)民土地赔偿款未付、一千多座坟墓迁移以及土地未平整等征用问题。二、报告人福建省南安市永辉粮食城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出租的土地未收回,当时为了配合政府征用问题,更好的补偿、补偿当地村民,报告人也努力创收。早期报告人就将名下的土地出租给他人充分使用,报告人利用承租的租金等来补偿当地被征用的村民。现报告人出租的土地均被承租人在使用,还在租赁期间内并且承租人在报告人土地上承建很多建筑物等。三、报告人福建省南安市永辉粮食城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部分土地赔偿款未付。水头镇大盈村民委员会可以证实前述土地至今为止还大部分土地赔偿款未付、一千多座坟墓未迁移以及土地未平整;上述土地还存在与部分村民纠纷未解决,该土地在大盈村属于集体村民响应政府部门号召的招商引资项目,与整个村的发展息息相关。该函件加盖有南安市水头镇大盈村民委员会的公章并备注“所述土地情况存在。”以上情况未经本院查实,竞拍者应注意被执行人反映的情况并在竞得后自行处理。
3、2018年12月24日,利害关系人长春市振邦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孟继东以其对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南国用(籍)第00090322号的土地使用权享有租赁权为由提出执行异议,本院经审查后于同年12月28日作出(2018)闽05执异186号执行裁定,驳回其异议请求。该两利害关系人不服申请复议,2019年5月14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闽执复48号执行裁定,驳回其复议申请,维持本院上述裁定。
4、竞买人竞拍前须自行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竞买主体、规划限制、过户条件等相关规定,并自行承担不能过户的风险。
本拍卖标的在确定起拍价时,已按评估机构预估的税费额扣减卖方应承担的交易税费,拍卖成交后产权转移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税费以过户时实际产生的税费为准(可能存在评估过程中对卖方应承担的税费计算有出入,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后再决定是否竞买,高于预评估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房地产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和涉及看管、搬迁等费用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查核处理。按房地产现状变卖,并按该现状移交该标的物。买受人自行承担不能过户风险,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所变卖的房地产因特殊原因超过六个月无法移交,经买受人申请并经法院许可,可退回变卖款,但不计付利息,不赔偿其他经济损失。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期开始五个工作日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京东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应在变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滨城支行,账号:00136)并注明执行案号:(2020)闽05执恢81号,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蕞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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