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23号储备用地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为实施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区已于号储备用地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公告时间为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征收土地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规定,现发布该项目征地启动公告补充公告,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使用)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收(使用)土地面积:9.1822公顷。
2.征地范围:东北临2019-23号储备用地,东南临60号路,西南临支四路,西北临城东至北峰快速通道324国道互通F3匝道。具体位置详见用地红线图。
3.涉及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城东街道东星社区。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2019-23号储备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该项目已完成土地现状调查、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及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书。本公告为2019-23号储备用地征地启动公告的补充公告,补充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居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地启动公告补充公告有异议的,或对当时已签订的调查确认表和征地协议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城东街道办事处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意见。
附件:2019-23储备用地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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