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30421
1.项目名称:福建睿斯科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年产硼中子质子治疗设备5台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泉源路12号
3.建设单位:福建睿斯科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华大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福建睿斯科医疗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1月,生产厂房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租用泉州市凯琪机器制造有限公司闲置厂房(租赁面积为5348m2)从事硼中子质子治疗设备的生产。2023年3月17日,福建睿斯科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年产硼中子质子治疗设备5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通过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资备案(闽发改备[2023]C050179号)。项目投资10000万元,生产规模为年产硼中子质子治疗设备5台。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排放。
本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居民点等声环境敏感目标,通过采取厂房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机加工工序产生的切削液、切削液包装桶、边角料及职工生活垃圾等。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暂存于车间内一般工业固废仓库,定期由有关单位进行回收利用;生切削液、切削液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车间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固废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环境信息首次公示、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6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1.项目名称:泉州市华跃中翔环保有限公司年生产环保砂料20万吨、免烧环保砖1200万块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市龙湖梧坑工业区
3.建设单位:泉州市华跃中翔环保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市海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泉州市华跃中翔环保有限公司拟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龙湖梧坑工业区,主要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的综合利用,生产厂房系向晋江锦晖染织有限公司租赁现有闲置厂房,生产厂房建筑面积7000m2,项目用地均属于现有厂区用地,无新增用地。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职工人数定员为20人,年产环保砂料20万吨、免烧环保砖1200万块。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制砖搅拌用水进入产品不外排;制砖养护用水蒸发损耗;原料堆场喷淋及洒水抑尘用水蒸发损耗;炉渣分选加工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项目位于晋南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晋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水质可符合晋南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不会对该污水厂日常运行造成水质冲击负荷。本项目污水为间接排放,不会对周边水体造成影响,对区域水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很小。
离项目蕞近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西南面180m处的梧坑村居民区,受废气排放影响较小。本项目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干式筛分及干式破碎粉尘有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制砖混合搅拌粉尘、有组织排放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及其修改单表 2 中“原料燃烧、破碎及制备成型”的颗粒物排放标准,水泥储存输送粉尘有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311-2013)表2标准。因此,在确实落实很环评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对周围大气环境及敏感目标影响小。
本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龙湖梧坑工业区,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周边声环境不敏感。项目运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项目废金属、布袋除尘收集的尘渣、残次品砖、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收集的废渣、定期清扫的粉尘经分类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其中废金属外售当地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布袋除尘收集的尘渣、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收集的废渣、定期清扫的粉尘外售给其他建筑企业或道路施工单位;未燃尽生活垃圾及时装袋运送回垃圾焚烧发电厂重新焚烧。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本项目主要产品及原辅材料均不涉及环境风险物质。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周边大气和水环境造成重大威胁,其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建设单位于2023年3月24日在福建环保网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链接:),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及报告表全本。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6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使用帮助联系我们网站地图关于我们
网站标识码:3505820021
为确保蕞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泉州市晋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注册和登录功能现由“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提供统一支持,用户在首次登录时,需注册账号方可使用。完成账号注册后,按页面提示登录系统即可。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点击“注册”,跳转注册界面
(2)选择注册类别,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跳转登录页面
(3)按需选择登录方式登录即可,若有系统使用相关问题,请致电。
若有注册、登录问题,请致电,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版权声明:本文由佛山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