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湖滨街道长福社区改造建设工程B区4-7#楼1-8号店面公开招租公告(第二次)
委托,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密封式报价的方式对石狮市湖滨街道长福社区改造建设工程B区4-7#楼1-8号店面(第二次)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竞租标的:石狮市湖滨街道长福社区改造建设工程B区4-7#楼1-8号店面(第二次),该标的位于石狮市湖滨街道长福社区改造建设工程B区4-7#楼1-8号店面(第二次),共29层,所在楼层:一层店面,建筑面积:518.67m2。标的以现状为准。
3、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壹拾玖万肆仟壹佰壹拾陆元整(¥194116)。
5、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租金。
7、主要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无。
开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若竞租成功,则在收到承租人与委托方签定《租赁合同》之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人;若竞租不成功,在确定承租人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竞租人。
(2)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23年7月6日;
(3)标的将于《租赁合同》签定后移交;
(4)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由承租方按法律要求按时自行缴纳;
(5)日常经营如需另行装修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组织进行,但不得破坏房屋结构。
11、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登记的企业法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该场所进行非法活动;
(4)详细条款以另行签定的承租合同为准;
(5)若承租方申请提前解除合同,承租方所缴纳的押金,出租方不予退还;
(6)承租方应于签定《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定《租赁合同》,并将第一期租金和押金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
13、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承诺函》(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5)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6)经填写签章并密封的《报价书》(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15、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竞价资料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17时。
16、看样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21日17时(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17、看样联系人:陈雅玲联系电线18、竞价会时间:
2023年7月24日15时(如因特殊情况,委托方有做出调整的权利,并于2023年7月24日14时00分前通知各竞租人)。竞租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表)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19、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三个工作日,直至产生承租方。
20、竞价会地点:石狮市濠江路新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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