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持续推进工业园区节地水平提升
日前,从福建省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为提高园区用地管理水平,近年来,泉州局从“政策、指标、监管、考核”四个维度发力,推进工业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升。
政策扶持促集约。该市制定《泉州市中心市区工业项目用地准入条件》,从产业条件、项目投资及产出要求、建设规划条件、建设进度等方面,对高新园区内新引进的工业项目设定准入门槛,并明确了项目准入管理、批后监管及违约追究等相关事宜。试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落实工业用地系列优惠政策。工业企业利用现有工业厂房用地举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文化、仓储物流以及其他新兴产业的,无需办理土地用途变更审批手续;对工业企业在原址增资扩建所需扩大用地,允许实行协议出让。
严控指标促集约。该市严格控制工业项目用地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生产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等五项指标。同时,明令禁止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不得建造商品房进行出售、出租。对违规建造上述非生产性配套设施的,不予办理不动产权证。
加强监管促集约。规范统一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更新是监控区域土地利用水平的重要手段。该市建立工业园区土地利用动态评价与监测系统,运用GIS定位系统和土地交易信息系统对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市场进行监测, 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情况, 及时对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停滞不前甚至下降地区发出预警、加强管理,并加大执法力度, 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动态监察。
考核评价促集约。该市建立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更新考核制度, 制定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更新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达到各项指标的, 政府予以重点支持,优先予以扩区、升级用地审批,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 考评不合格的, 降级、限制或停止土地的审批和使用。通过考核指标体系对工业园区土地利用实行跟踪管理,对工业园区土地的供应量和年度计划随时调整,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土地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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