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超160亩!泉州市区4幅地块收储!近期将启动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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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12号储备用地征收(使用)
为实施泉州市丰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2022-12号储备用地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使用)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收(使用)土地面积:2.8013公顷
2.征地范围:北至南华路、西北至新铺路、西南至宫口路、东南至毓才街。具体详见勘测定界图。
3.涉及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华大街道南埔社区、华大街道新铺社区。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2022-12号储备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属公共利益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拟于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8月5日组织华大街道办事处进行拟征收土地前期工作,并由华大街道办事处代表丰泽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对该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公告期限为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有异议的,应该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华大街道办事处提出。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丰泽区人民政府,由华大街道办事处代表区政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附件:2022-12号储备用地勘测定界图
关于2022-13号储备用地征收(使用)
为实施泉州市丰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2022-13号储备用地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使用)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收(使用)土地面积:0.3280公顷
2.征地范围:北至南华路、西至毓才街、东临至埔路。具体详见勘测定界图。
3.涉及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华大街道南埔社区。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2022-13号储备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属公共利益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拟于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8月5日组织华大街道办事处进行拟征收土地前期工作,并由华大街道办事处代表丰泽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对该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公告期限为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有异议的,应该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华大街道办事处提出。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丰泽区人民政府,由华大街道办事处代表区政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附件:2022-13号储备用地勘测定界图
关于2022-14号储备用地征收(使用)
为实施泉州市丰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2022-14号储备用地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使用)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收(使用)土地面积:0.7597公顷
2.征地范围:北至南华路、西至毓才街、东至南埔路、南至12米宽规划道路。具体详见勘测定界图。
3.涉及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华大街道南埔社区。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2022-14号储备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属公共利益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拟于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8月5日组织华大街道办事处进行拟征收土地前期工作,并由华大街道办事处代表丰泽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对该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公告期限为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有异议的,应该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华大街道办事处提出。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丰泽区人民政府,由华大街道办事处代表区政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附件:2022-14号储备用地勘测定界图
关于2022-23号储备用地征收(使用)
为实施泉州市丰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2022-23号储备用地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使用)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收(使用)土地面积:7.0665公顷
2.征地范围:东至南北大道(黄龙北大道)、西至规划经二路(丰美路)、南至规划支路、北至规划纬二路(霞美街)。具体详见勘测定界图。
3.涉及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北峰街道霞美社区、北峰街道招贤社区、北峰街道招联社区。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2022-23号储备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属公共利益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拟于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8月5日组织北峰街道办事处进行拟征收土地前期工作,并由北峰街道办事处代表丰泽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对该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公告期限为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有异议的,应该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北峰街道办事处提出。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丰泽区人民政府,由北峰街道办事处代表区政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附件:2022-23号储备用地勘测定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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