蕞高限价12900元㎡!泉州市区三幅地块成功出让
由泉州市洛江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竞得
由泉州市中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竞得
位于丰泽区东滨大道东北侧、纬五路南侧
由泉州市中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竞得
1、土地位置:洛江区万安街道后埭社区,北至新城路,东临滨江路,西侧、南侧为山地
3、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居住—城镇住宅(二类城镇住宅)70年、居住—城镇社区服务设施70年、商业服务业—商业40年、绿地与开敞空间—公园绿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教育(幼儿园)50年。
4、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1.0<FAR≤2.1 ,建筑密度:D≤23%,绿地率:G≥30%,建筑高度:36米以下(在满足城市天际线控制要求下,部分可突破至60米以下)
6、毛坯限价:12900元/平方米
1、土地位置:丰泽区北峰街道。东至规划18米宽支路,西至规划招联路,南至规划纬三路,北至规划18米宽支路
3、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居住—城镇住宅(二类城镇住宅)70年、居住—城镇社区服务设施70年。
4、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1.0<FAR≤3 ,建筑密度:D≤22%,绿地率:G≥30%,建筑高度:80米以下,部分建筑高度可突破至100米(100米建筑的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15%)
1、土地位置:丰泽区东滨大道东北侧、纬五路南侧
2、土地面积:53601.41平方米(约合80.4亩)
3、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居住—城镇住宅(二类城镇住宅)70年、居住—城镇社区服务设施70年、商业服务业—商业4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教育(幼儿园)50年。
4、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FAR≤2.5 ,建筑密度:D≤20%,绿地率:G≥35%,建筑高度:80米以下
1.丰2022-13号地块竞得人须按有关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包括: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社区医疗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公厕等,且上述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应相对集中布置在交通便利、方便群众使用的地方,与项目主体建筑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建成后无偿将产权、使用权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有权机构。
2.丰2022-30号地块竞得人须按有关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包括: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社区医疗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幼儿园、公厕等,且上述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应相对集中布置在交通便利、方便群众使用的地方,与项目主体建筑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建成后无偿将产权、使用权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有权机构。
3.洛2022-5号地块,竞得人应建设集中商业,并进行整体经营,不可分割销售、不可分割转让。
4.丰2022-13号地块竞得人应在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该地块安置型商品房回购协议。回购价格为住宅5820元/平方米,非人防地下室的标准停车位回购价格按标准位15万元/个。
5.丰2022-30号地块竞得人应在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该地块安置型商品房回购协议。回购价格为住宅6716元/平方米,商业用房回购价为8000元/平方米,非人防地下室的标准停车位回购价格按标准位16万元/个。
6.洛2022-5号地块竞得人须按有关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包括: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社区医疗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幼儿园(幼托)等设施,且上述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应相对集中布置在交通便利、方便群众使用的地方,与项目主体建筑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否则住建部门不予核发预售证,建成后无偿将产权、使用权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有权机构。
7.洛2022-5号地块配套的公园绿地,应依山就势,按城市公园和城市绿廊要求合理设计建设,配套公园绿地应预留原上山道路通行需求,不得用于小区停车,不得封闭管理,应对外开放。用地面积约8954平方米。可依据地形地貌,适当调整形状,但位置原则上不得改变,用地规模不得缩小。
8.洛2022-5号地块竞买人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承诺,如竞得地块,在项目建设达到预售条件时,同意该项目商品房的预售价格受政府调控。洛2022-5号商品住宅部分蕞高销售均价为12900元/平方米(毛坯)。
9.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通知》(泉建规〔2022〕3号)要求,上述地块的装配式建筑应占新建建筑面积30%以上。
10.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若干意见(2018—2025年)的通知》(泉政文〔2018〕87号)要求,上述地块的建筑单体质量要求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及以上。
11.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及商办类建筑建设管理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1〕75号)要求,上述地块开发建设应符合《新建商品住宅建设品质提升事项》要求。
1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限房价、限地价、摇号”方式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价;当拍卖溢价率达到15%时(即丰2022-13号地块总价10235万元,平均楼面地价2241.6元/平方米;丰2022-30号地块总价47610万元,平均楼面地价3552.9元/平方米;洛2022-5号地块总价72795万元,平均楼面地价5849.5元/平方米),采取熔断机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对于有意向的多个竞买人,当即现场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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