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2021年度头部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03方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相关规定,泉州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泉州市年度头部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方案堂头片区)》,并征求了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相关部门意见以及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的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反馈。
一、位置: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堂头村
二、用地面积:12.4422公顷
三、用地范围:临近国道324线,杏田村和下曾村中间。
来信来访:泉州市台商投资区行政办公大楼6楼,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台商投资区分局
泉州市2021年度头部批次土地征收成片
依据泉州台商投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泉州台商投资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和《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编制《泉州市2021年度头部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03方案堂头片区)》。
泉州市2021年度头部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03方案堂头片区)地处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堂头村,用地总规模12.4422公顷。项目区范围:临近国道324线,杏田村和下曾村中间。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工矿用地6.4328公顷,占比为51.70%;交通运输用地4.4231公顷,占比为35.55%;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3244公顷,占比为10.64%;陆地水域0.2619公顷,占比为2.11%。
上述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合计5.7475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46.19%,符合自然资规〔2020〕5号文规定。
成片开发项目用地实施计划期限是2021-2023年。2021年实施面积3.7839公顷、完成比例68.95%;2022年实施面积0.6522公顷、完成比例11.88%;2023年实施面积1.0521公顷、完成比例19.17%。累计完成比例100%。
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类保护区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
(一)土地利用效益:通过采取合理确定出让土地的宗地规模、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强化用地合同管理等节约集约用地措施,合理安排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因地制宜配置用地,提高现有用地使用效益,实现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根本转变,形成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产业园区。
泉州市2020年度头部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会,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土地、规划、产业等相关专家学者的意见,本方案已根据意见修改完善。
2021年度头部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03方案堂头片区)》符合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区直有关部门联合承办 访客数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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