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2021年度黄石工业园区D地块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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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3号)有关规定,秀屿区人民政府、荔城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莆田市2021年度黄石工业园区D地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意见,征求了成片开发范围内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如对该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秀屿区自然资源局反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 》、《自 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 〉的通知》、 《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 》、《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 》等,编制《莆田市2021年度黄石工业园区D地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项目位于莆田市北高镇北高村、坑园村、笏石镇下郑村、来塘村,共2个镇4个村,成片开发面积24.8947公顷。
根据实地勘测调查,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24.8947公顷,方案涉及农用地18.5963公顷(耕地14.1300公顷),建设用地6.0684公顷,未利用地0.2300公顷。
莆田市作为全国著名的鞋类生产制造、出口基地,纺织鞋业是莆田的头部支柱产业。受莆田中心城区经济辐射及城区外扩的影响,黄石工业园区已成为莆田市工业投资的重点区域。本方案通过调整优化纺织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以黏胶纤维为原料的纺织业。充分发挥我市纺织服装龙头企业品牌效应,扩展产业发展空间,形成涵盖纺织-服装-漂染-成衣加工生产-辅料生产-市场营销等领域的纺织服装产业链,建成全省重要的纺织服装生产基地。
纺织是莆田市重点培育的“新十大产业”之一,同时也是荔城区、秀屿区鼓励发展的传统产业。积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运用高新技术改造鞋业、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培育壮大龙头骨干企业,着力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形成一批知名企业,创建一批知名品牌。
其中工业用地面积14.7028公顷,占比59.06%。实现促进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形成“聚集效应”的功能,主要引进企业,建设产业提高产业经济总量,加快产业进程。
城镇道路用地面积8.8621公顷,占比35.60%。实现提供完善园区交通系统的功能提高出行可达性和交通效率,拓展产业园空间,优化布局,促进片区功能调整。
防护绿地面积1.3298公顷,占比5.34%。实现道路两侧防护绿化带以及边坡建设的功能。
其中城镇道路用地、防护绿地属于公益性用地,合计10.1919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40.94%,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公益性用地占比不低于40%的规定。
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承诺方案获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
本成片开发方案符合莆田市荔城区、秀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时已纳入2021年度莆田市荔城区、秀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成片开发范围内,不涉及占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
成片开发范围内,不涉及占用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各类保护区。
综上,本方案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情形。
本次成片开发区域通过合理安排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完善配套设施,科学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因地制宜配置用地,提高现有用地使用效益,在用地紧张的中心城区中释放出新的发展空间,有效提升了现有土地使用效益。工业用地地块投资强度、容积率控制指标以《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闽国土资综(2013)197号)为控制依据,结合《福建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试行)2012》本次成片开发二类工业用地平均容积率1.66,符合二类工业地块容积率控制不低于1.3的要求。
本次成片开发主要为纺织鞋业等产业,根据莆田市工业投入产出等控指标,纺织制鞋等产业产值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亩。预计增加工业用地220亩,预计新增产值9.08亿元,按工业产值蕞低税收6%计算,预计税收约5400万。同时还将间接促进工业、商业、金融、电商业发展,对于改善地区投资环境,提高莆田市经济和企业市场竞争力,推动区域经济协调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14.7028公顷,按100人/公顷的经验值测算预计可提供就业岗位1400个,对缓解城市就业压力、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加强社会管理等有着重要意义。随着园区软硬环境的优化,园区内人口、工业和第三产业不断集聚,将持续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吸引更多新项目落户投产,吸收当地农业剩余劳动力,并留住更多产业工人和高端人才。
本方案片区规划新增防护用地1.3298公顷,防护绿地能减少灰尘、噪声污染,保护城市环境;广场用地满足以游憩、健身、纪念、集会和避险等功能为主的公共活动场地。
成片开发范围内不涉及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等重要生态保护要素,且不涉及50年以上的历史建筑和有价值的建筑构筑物。对区域大气环境、生态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将不会对城市的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质量造成明显负面影响。方案地块的建设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要求,通过改善污水管网,集中收集处理生产、生活污水与垃圾等措施,提升方案地块及周边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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