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复工复产 泉州出台资源要素保障“九条措施”
东南网4月12日讯(本网记者 谢玉妹)疫情防控“不松懈”,要素保障“不停顿”。记者从12日上午举行的泉州市疫情防控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门出台了资源要素保障“九条措施”,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领域、行业、企业的帮扶力度,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
涉疫情防控需要的项目可先行用地。涉疫情防控需要使用临时用地的项目,用后恢复原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可“容缺受理”。
项目新增用地实现应保尽保。全市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5860亩,并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周转指标,保障各地项目用地报批需求。
分类推进项目用海报批。建立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网上协调机制,加快推进项目用海报批,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今年1—3月,全市共完成组件报批项目84个、面积6501亩,完成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1200亩、批而未供用地处置1667亩,均超额完成一季度目标任务,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
可延期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通过“招拍挂”出让成交的土地,按规定须在疫情防控期间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或《土地出让合同》的,可依竞得人申请延期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延期签订时间为疫情消除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土地出让合同》延期签订时间为疫情消除之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
允许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按已签定《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应在2022年3月13日(含)以后缴纳土地出让金的,疫情防控期间不计入土地出让金收缴期限。
延迟开竣工时间。对于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交地、动工、竣工的,疫情持续期间不计入违约期。
推行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线上评审”和不动产登记“网上办、掌上办”,设立企业复工复产专窗,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涉及企业登记一律“优先办、快速办”。同时,通过采取抵押类登记业务金融网点办、“房产查询”自助终端办和“证书领取”邮寄送达等方式,实现不见面审批、办理。
3月14日至4月11日,共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1547件,办理“抵押直连”业务805件,其中涉及企业的5件均即时办结,抵押金额1.47亿元。
据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刘文发介绍,下一步,泉州市资源规划局将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政策的基础上,抢拼第二季度目标任务,力争完成60多个重点项目的组件报批和约2000亩的房地产项目用地出让等工作。
同时,还将充分汲取此次应对疫情的宝贵经验,将其融入到科学合理规划“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的工作中,突出平战结合,增强城市韧性、提高社区凝聚力,实现“人民城市为人民”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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