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严格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
日前,泉州市洛江经济开发区、泉港石化工业园区、晋江经济开发区、德化陶瓷产业园区等9个省级开发区2021年度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成果通过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验收,评价成果将作为开发区扩区、调区、升级、退出的主要依据。
据悉,近年来,泉州市从“政策、指标、监管、考核” 四个方面发力,严格推进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提高园区用地管理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
该市制定《中心市区工业项目用地准入条件》,从产业条件、项目投资及产出要求、建设规划条件、建设进度等方面,对鲤城区、丰泽区和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清濛园区)的高新园区内新引进的工业项目设定准入门槛,同时明确项目准入管理、批后监管及违约追究等相关事宜;允许各地根据不同行业在发展周期上的差异和民营企业自身对用地的需求,试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
按照《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该市严格控制工业项目用地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生产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等五项指标。同时,明令禁止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为加强工业园区土地利用动态监察,该市还运用GIS定位系统和土地交易信息系统对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市场进行监测, 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情况, 及时对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停滞不前甚至下降地区发出预警。
同时,该市还制订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更新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达到考核标准的, 予以重点支持,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考评不合格的,降级、限制或停止用地审批。 【海峡资源报 黄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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