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2021年度头部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02方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相关规定,泉州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泉州市头部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台商投资区分局
一、位置: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上塘村、门头村、后边村、苍霞村
二、用地面积:62.0395公顷
三、用地范围:南接张坂镇上塘村,北至张坂镇后边村、苍霞村,西至张坂镇门头村,东至张坂镇上塘村,用地范围南北长约0.7公里,东西宽约1.4公里。
来信来访:泉州市台商投资区行政办公大楼6楼,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台商投资区分局
泉州市2021年度头部批次土地征收
成片开发方案(02方案锦溪片区)
依据泉州台商投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泉州台商投资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编制《泉州市2021年度头部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02方案锦溪片区)》。
泉州市2021年度头部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02方案锦溪片区)地处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后边村、苍霞村、门头村、上塘村,用地总规模62.0395公顷。项目区范围:南接张坂镇上塘村,北至张坂镇后边村、苍霞村,西至张坂镇门头村,东至张坂镇上塘村,用地范围南北长约0.7公里,东西宽约1.4公里。
有利于实现城市土地集约化,扩大产业空间加速产业聚集;
有利于增加就业人口,规避盲目城市化带来的空城现象;
有利于构建城市产业生态体系,增强产业自我更新能力;
有利于城镇化有序推进,促进城市一体化建设。
河流水面、城市道路用地。公益性用地占地总面积25.5041公顷,占成片开发总用地面积41.11%,满足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规定。
本方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区域建设符合《泉州台商投资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且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要求。
2日,泉州市2021年度头部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02方案锦溪片区)所涉及的张坂镇后边村、苍霞村、门头村、上塘村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到会村民代表均一致同意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规定。
《泉州市2021年度头部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02方案锦溪片区)》符合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区直有关部门联合承办 访客数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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